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学术委员会与运行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进一步理顺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规范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学术评价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学术委员会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委员学习教育部、职成教司及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了《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徐幼专发〔2019〕56号)、《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徐幼专发〔2019〕65号)、《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徐幼专发〔2018〕59号)等的修订,促进了学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的规范推进。
(二)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高等职业教育2020年质量年度报告指标及其内涵要求、优质高职院建设要求,对如何提高学校整体实力、调整与完善发展规划、加强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也为学校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作出了积极责献。
(三)认真完成学术项目与学术成果申报与验收
学术委员会在全校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徐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经学术委员会委员的精心指导,学校获得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等奖1项,徐州市市社科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1项,其他市厅级项目50余项。
(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学术委员会以各类学术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积极营造求真务实、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
杜绝学术不端事件。2020年第二学期期间,在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中,全校师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谨治学,坚守诚信,保持学术道德碟守:截至2021年9月,没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事件。
(五)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人员在审议、评定校各类学术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奖等工作中,坚守学术道德与职业操守,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学术评价的质量。在每一次的全体委员会议中,认真履职,对学校发展建设规划等积极提出咨询意见,对各项学术事项公正评定,对存在问题认真讨论。
二、存在的不足
(一)需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职权的作用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多为事务性工作会,对学校当前涉及学术事务
的热点难点等开展研究的不够;对学校教学科研经费安排与分配使用等方面未能提出咨询意见。
(二)需进一步制定学术委员会议事细则
为保证学术委员会运行更加规范,还需进一步健全学术委员会议事细则,明
确议事程序。学术委员会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和议事细则
工作,保障学术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与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工作思路
围绕学校2021年学校的工作要点,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进一步准确定位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加强学习,对存在问题作积极探索改进。在推动学校有效履行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功能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二)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执行力度。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好与学术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统筹行使好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职权: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凡属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决策、评定的学术事项,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决策或评定,做出的决策或决议须提交校长及校长办公会审议和认可后,再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贯彻和落实。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委员自身的学术水平与学术道德修养。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和本专业发展前沿,不断提高学术判断与学术评价水平;严格做到事前认息审阅需审议、评定、或咨询的相关学术事项与相关学术评价标准,保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
3.建立学术委员会研究性会议制度。围绕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适时或定期针对学校发展的热点开展专题研讨会,对如何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科学研究等领域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教授治学的能力与水平;如何促进学校学术氛围的形成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推动学院优质高职院建设发挥建设性作用。
4.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术会员会委员选举的相关条例,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