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校统战工作,团结人心,凝聚力量,创建高水平有特色全国一流幼专,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2017〕53号)精神 ,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高等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强化学校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加强党委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配强力量,紧紧围绕学校新校区建设及升本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全国一流幼专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2.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重点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二、主要任务
1.突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宣传统战部的统筹作用和思政课的主阵地作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理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校党委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诉求。坚持凝聚共识和求同存异相结合,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正面引领和开展积极健康的而思想舆论斗争相结合,各级党政领导、中共党员要充分运用沟通、协调、谈心、交友等方式,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交流,帮助澄清模糊认识,不断做好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重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与党外知识分子开展思想交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学校重要决策部署要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重大会议应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每年至少向其通报一次学校工作情况。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建设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将参政议政的突出成果纳入学校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
3.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能力和建言献策水平,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举荐、培养等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提高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履行职责的必要保障。
4.加强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贯彻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高校留学人员团结引导工作,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建设家乡。加强对归国留学人员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增进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大对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归国留学人员提高学用结合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所学所长。
5.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学工处、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院系明确专人专岗,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在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建立并实施导师制,为每位少数民族学生安排专门的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全面的关系和帮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专项资助、特殊党费等多种形式,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做好就业和离校后创业帮扶工作。
6.做好抵制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它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好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事件。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加强对讲座、论坛、接受境外资助和个人资助等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监管。
7.加强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重视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通过文化沙龙、社会实践等形式多养的活动加强中华文化、国情省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注重物色发现优秀骨干人才,加强重点培养,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成才。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学界的交流交往,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高校、校友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交流。继续办好每年“海峡两岸学前教育研讨会”。加强港澳台和海外的交换生、访问学者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支持他们发挥积极作用,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拉拢渗透。
8.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针对党外人士不同特点分类培养,对专业人才、参政议政人才、民主党派党务人才,采取各具特色的培养方式,帮助他们提高能力素质。切实加大优秀党外人士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安排使用力度,中层干部中保持一定比例的党外人士。积极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支持学校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特约人员,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管理,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9.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认真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物色、培养、举荐、考察等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解决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实际困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10.切实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发挥宣传统战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信息库,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委与无党派人士联系的桥廊和纽带作用。有意识地保留一批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宣传统战部掌握的无党派人士,如拟加入中国中产当或民主党派,宣传统战部需征求市委统战部的意见。
11.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学科理论研究优势,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在积极鼓励理论创新的同时,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等领域的研究、教学和论坛讲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将统一战线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做好统战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对统战政策和统战工作情况的宣传,努力形成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1.明确统战工作职责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切实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学生教育和党校教学内容。成立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和院系(部)党组织参加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党员校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宣传统战部部长担任。宣传统战部要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基本职能,切实做好统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各职能部门协助做好统战相关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具体做好所在单位的统战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支部书记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宣传统战部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校、院系(部)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统战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对院系(部)党组织统战工作责任和考核,充分发挥院系(部)在学校统战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2.健全和落实统战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密切协作配合,合理配置学校政治资源,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在讨论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征求宣传统战部意见,宣传统战部充分发挥在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方面的职能作用,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组织人事处认真研究宣传统战部推荐的党外干部人选,并及时沟通反馈。在后备干部定期集中调整时,宣传统战部积极要积极提出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组织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后备干部名单。健全和落实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联谊交友意识,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建立党外代表人士谈心、走访、联系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制度,校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每人联系 1-2 名党外代表人士,主动与他们交朋友,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宣传统战部要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健全和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每学期定期举行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应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内容议题一般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校党委领导班子、院系(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要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健全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高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和党外干部传达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健全和落实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机制。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支持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庆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学校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3.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保障。
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统战干部队伍,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培训,提升统战工作专业化水平。把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设置必要的专项经费,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侨联、留学人员组织等统战团体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支持统战成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逐步建立相关工作量计算办法,尽量保证他们参加人大、政协、各级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会议和活动的时间,并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明确统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为统战部门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学习培训、国情省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提供保障。